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

今起禁止装逾20公升燃油外国车出境

今起禁止装逾20公升燃油外国车出境
马国新措施不影响新加坡车辆
(2009-12-16)

 (吉隆坡讯)马来西亚政府宣布从今天起,落实外国车不准在边境50公里內添购超过20公升燃油(汽油和柴油)的措施;其次,外国车辆油缸內有超过20公升燃油也禁止出境。

  不过,第二项措施并不包括新加坡车辆,因为新加坡已经规定当地离境的车辆须拥有不少过四分之三缸油。

  尽管如此,如果这些新加坡车辆要在入境后添油,也只能在50公里范围內添加20公升燃油。

  马新社报道,国內贸易、合作社及消费部长依斯迈沙比利召开记者会说,这是为了杜绝大量燃油走私活动,也只是一项过渡期措施;只要电子晶片身份证“马卡”(Mykad)明年5月准备好,政府将会取消这项措施,并让国人凭马卡添油,外国人到时就不能购买获政府津贴的燃油。

  他说,该部将派官员在边境50公里内的油站和出境关卡驻守,一旦发现油站业者违例,将采取对付行动。油站业者一旦被发现违例,将面对最高10万令吉(约4万2000新元)罚款或3年监禁、或两者兼施;公司方面,最高罚款是25万令吉,同时业者执照也可被撤销。

以上新闻转载自早报网
http://www.zaobao.com/yx/yx091216_001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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