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8月31日星期三

9月1日起征收 外国车辆入境费

马国陆交局:9月1日起征收
外国车辆入境费

马国征收外国车辆20令吉入境费(VEP)的措施,在6次延迟推行后,马国陆交局官员最近宣布,将从9月1日开始实施。

根据《每日新闻》报道,马国陆路交通局(陆交局)表示,当局已准备就绪,将能在9月1日施行措施,向外国车辆征收20令吉入境费(VEP)。不过,识别拖欠交通罚单车主的系统则将在明年年初才开始。

不愿具名的陆交局官员指出,入境费(VEP)计划的推行,将由马来西亚交通部(MOT)决定。

《新明日报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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